一周歲零兩個月語言遲緩,如何判斷?
語言遲緩是發育遲緩的五大特征之一,發育遲緩在兒童發育期間是一個比較常見的病癥,原因復雜,有些尚未得到醫學證明,一般發育遲緩包括:
1.體格發育落后;
2.運動發育落后;
3.語言發育落后;
4.智力發育落后;
5.心理發展落后等。
其中,語言發育遲緩表現為:
兒童口頭表達能力或語言理解能力明顯落后于同齡兒童的正常發育水平。
引起語言發育遲緩的原因比較復雜,包括智力低下、聽力障礙、構音器官疾病、中樞神經系統疾病、語言環境不良等因素均是兒童語言發育遲緩的常見原因。
正常兒童語言表達能力發育
(0——3個月)
1、啼哭
2、輕輕發聲
3、“咿呀”發聲
(3——6個月)
6、使用兩個不同的元音
7、單獨對“咿呀”發聲
8、以不同的聲音表達不同的感受
9.對大人的講話以發聲作為回答。
10.發出輔音與元音的組合音,如:ba、ma、ga、da
(6—9個月)
13.模仿講話。
14.與母親有意識地“對話”
(9—12個月)
15.準確地運用“媽媽”、“爸爸”兩詞。
16.模仿新的聲音。
(12—18個月)
19.發音時出現聲調變化。
20.除說“爸爸”、“媽媽”外開始使用“這個”。
家長可以借鑒一下這個正常兒童語言表達能力發育表,提前做好家庭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