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障患者是由一定原因導致聽不見或者聽不清的聽力殘疾,從而導致無法與人進行正常交流,無法進行正常的社會交往活動。由于聽覺障礙,聽覺障礙患者在語言、認知、情緒和個性發展等方面往往都表現出不同于健聽者的特點:
1、構音異常: (如音的省略、缺失、替換、歪曲、添加等現象);
2、聲音異常: (如鼻化音、嘶啞音、尖叫音、音量不足、音高調、音調失控等現象);
3、節律異常: (如在言語過程中難以控制各種音量、音調、長短等機能,或不知道如何運用這些機能傳達欲溝通的信息現象)。
4、說話時常有音量過大;語調單調,缺少抑揚頓挫、輕重緩急、高低長短的變化;常有即時性或延遲性鸚鵡學舌式反問現象;常有發呆、若有所思的表情;交流時,常表現出注視說話者的臉部,尤其是口、唇的運動與表情;經常指手畫腳,借動作、手勢表達其需求而不說話;不理解對方的話語含意,常常答非所問;在交流中,不知道等待、輪替;對他人的談話漠不關心,對周圍的噪聲無動于衷;對某些語音發音含糊不清;學習正確的語法有困難;學習語言,發起交往的主動性不足。
5、認知特征:由于聽覺刺激的缺損,聽障兒童的信息更多地依賴于視覺、觸覺和動覺的獲得,不易形成視聽結合的綜合信息。因此聽障患者經常獲取的信息不夠完整,在理解力方面存在欠缺。難以做到同時既看又聽,視覺興奮和聽覺興奮不能協調、統一、共鳴。因此,聽障患者因聽覺損失,語言發展遲緩,在交流中容易產生誤解,行為表現為焦急、脾氣暴躁倔強、好沖動、好動、好奇,任性、唯我獨尊。另外,聽力損失嚴重及全聾的患者會常感到自己孤獨,沒有朋友,工作學習不快樂。他們時常表現出沮喪、退縮和孤立的情緒。